2004年12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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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酒“劝”死人老板赔万元
新年届至劝君切勿强行劝酒
  事件
  今年1月29日晚,一伙年轻人在某酒吧内聚会,其中赖某因饮酒过量而当场死亡。赖某的家属随后向法院起诉,要求几个劝酒者与酒吧老板共同赔偿死亡补偿费等13万元。
  近日,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为赖某明知过量饮酒会造成呕吐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,还不停喝酒,应负主要责任;酒吧经营者刘某不但没有劝阻赖某,反而和赖某对饮,应负一定责任;郑某等与赖某相互敬酒,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。据此判决,刘某、郑某分别赔偿1万余元、4400元给赖某家属。
  律师说法
  问题一:本案中劝酒者为何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?
  刘律师:劝酒人的劝酒行为是导致赖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,并且其劝酒行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。
  问题二:如果劝酒时强行逼人喝酒致死,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?
  刘律师:如果违背他人的意志,采取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强迫他人喝酒,导致他人死亡,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杀人罪论处。